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报道
近日,陕西商洛的王女士通过“民声”全国报料平台(https://hb.dzwww.com/?c=reports)向海报新闻记者反映,其在当地参加科目三考试,除缴纳考试费以外,还被要求缴纳近500元的“考场使用费”。
王女士介绍,其缴费时曾被明确告知,费用是给考场的,“大家都默认不交钱就不能参加考试。”
“我希望能够退回多收取的钱款,同时希望相关部门整治商洛这类驾考乱收费现象。”王女士说。
王女士缴纳的考场使用费和练车费共900元
8月6日,记者联系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,一工作人员表示:“我们已经关注到这些问题,近期反映的人很多,全市六县一区的市场监管部门、发改部门都在开展调查,具体处理方案以市场监管局认定为准。”
关于所谓“场地使用费”是否经过备案,该工作人员解释称,目前没有政策要求收费项目需要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,因此本身就没有备案这一说法。
该工作人员还提及,不论“考场使用费”还是“考试服务费”,省、市两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均未批复,目前明确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,是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考试费。
记者查询发现,2023年7月,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陕西省财政厅曾发布通知,明确规定汽车类考试费每人次510元。其中,科目一考试每人次60元;科目二考试每人次300元;科目三考试每人次150元。
“各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,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、扩大收费范围、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它任何费用。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(印)制的政府非税收入收费票据,所收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,实行‘收支两条线’,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”通知显示。
2026年7月,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陕西省财政厅发布《关于重新明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通知显示,汽车类考试费从每人次510元降至每人次500元,其中科目二考试由每人次300元降至每人次290元。
8月6日,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,正在对该事项进行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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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海报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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