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,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、产期和哺乳期,一般在产假结束后,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,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,属于女职工与单位协商的范畴,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。但是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,这个是有强制性规定的。
2、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:
3、第九条,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。
4、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;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。
美国拟扩大长期国债回购规模 分析人士警示有多重风险
China Cool:外国游客为什么重新发现中国?
全球媒体聚焦 | 中国人形机器人全面崛起 加速探索商业化落地路径
高市政府“只看美国脸色” 日本国内舆论炸锅了
国常会审议通过《审计法实施条例(修订草案)》 强化审计监督、护航高质量发展
海国志丨秘书爱孩子,特朗普吃醋?与蟑螂交朋友,高市早苗遭群嘲……回顾不能错过的8月离谱国际新闻
19国青年学员走进“雪山下的公园城市”——“Z世代”国际生态环境小记者工作坊(第二期)在成都开营
“长征足迹·长江笔记-走在新长征路上”主题采访活动在津启动!
全球媒体聚焦 | 英媒:中国机器人技术十年间加速跃升
全球媒体聚焦 | “中国正在成为人形机器人技术中心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