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报新闻记者 田阳 报道
在四川读研究生的小周找工作背调时发现名下有4家公司,注册地均为北京,因此他无法通过求职公司背景调查。由于小周并没有注册过公司,所以他向派出所进行了报案,并向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寄出了申请材料。1月24日,海报新闻记者从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获悉,目前已经受理了小周的申请,具体情况暂时不方便透露。
涉嫌冒名登记的公司被调查
小周发现名下有公司后,申请调取了其中两家公司的信息,发现信息表上的人像识别留存图像是自己2019年的样子,与公司的注册时间不相符,签名也不是他本人所写,怀疑公司在注册系统的人脸信息是被盗用的。于是,小周用自己提前录制好的视频,对注册公司用到的“北京企业登记e窗通”软件进行了测试,结果发现可以使用视频录像通过人脸检测。小周告诉记者,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曾给他打电话问询了具体漏洞情况。
记者了解到,1月23日,“北京企业登记e窗通”app发布了停用公告,目前“北京e窗通app”已停止使用,原“北京e窗通app”上“身份确认”“业务确认”等功能调整到“北京企业服务e窗通”微信小程序,相关业务可通过小程序进行办理。
目前,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,小周名下的4家公司均显示“该企业涉嫌冒名登记,正在接受调查”。
有关部门大力打击冒名登记行为
不久前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《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》,加大对冒名登记等行为的打击力度。该《规定》将于2024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执行。
为在登记注册环节更好防范假冒他人身份行为,《规定》明确自然人和企业作为出资人都需要配合登记机关进行身份核验。此外,还严格规范企业登记代理行为,中介机构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应当表明其代理身份,不得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法律文件、印章、签名,不得采取欺诈、诱骗等不正当手段,不得教唆、编造或者帮助他人编造、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,不得以转让牟利为目的,恶意大量申请企业登记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。
在责任追究上,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企业登记的,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,吊销营业执照。中介机构违反规定,多次从事有关违法代理行为,或者性质恶劣、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从重处罚。
来源:海报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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