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长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国计民生_1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吉人社办字〔2017〕47号)规定,2016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66948元,月平均工资5579元。